达州市针对旅游行业的奖励政策涵盖了组团奖励、自驾游奖励、铁路旅游奖励、航空旅游奖励以及市场宣传推广奖励等多个方面。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1. 境内组团奖励:一次性组织20人(含)以上境内市外游客到达州旅游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6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2. 境外组团奖励:一次性组织5人(含)以上入境游客到达州旅游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5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 大团奖励:一次性组织100人(含)以上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1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15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的大型旅游团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2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4. 自驾游奖励:对旅行社以自驾游形式组织市外游客来达州旅游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单次规模达到10辆车(7座及以下、市外牌照车辆)且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按3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5. 铁路旅游奖励:通过普通专列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300人(含)以上的,给予每趟(次)3万元奖励;通过软卧专列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250人(含)以上的,给予每趟(次)3万元奖励。
6. 航空旅游奖励:一次性组织20人(含)以上市外游客乘坐同一航班通过达州金垭机场进出港在达州旅游的,按单程30元/人、往返8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一次性组织50人(含)以上、70人(含)以上、100人(含)以上市外游客乘坐同一航班通过达州金垭机场进港或出港在达州旅游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7. 市场宣传推广奖励:市内旅行社自主赴达州金垭机场通航城市等重要客源地开展达州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将按活动总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次最高可拿到10万元。
8. 团队规模累计奖励:全年累计组织境内市外游客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上来达州旅游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再奖励1万元。
这些奖励措施旨在鼓励旅行社组织更多游客到达州旅游,从而促进达州市的旅游业发展。建议旅行社和游客关注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奖励政策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