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收费法律没有 明确规定具体的天数。但有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景区门票价格调整:
根据《旅游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并且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酒店住宿收费:
酒店对住宿时间有具体的规定,如“旅游者住宿不满3天者,按400元/天收费;超过3天不满5天,按350元/天收费,超过5天按300元/天收费”。
旅行社违约责任:
根据《旅游法》第十七条,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这些规定并未直接涉及旅游收费的具体天数,但提供了关于门票价格调整、住宿收费和旅行社违约责任的详细信息。建议在实际旅游过程中,游客和旅行社应仔细阅读相关合同和规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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