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集团被判刑的情况如下:
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
罪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刑罚: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七百五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元、港币六十二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城文旅集团原董事长高健
罪名: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刑罚: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违法所得:人民币434.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吉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石国新
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
刑罚: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违法所得:扣押在案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根据以上信息,旅游集团被判刑的年限分别为:
刘文兵:12年6个月
高健:9年
石国新:12年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的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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