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旅游业态纠纷数量呈现出上升趋势。具体来说,旅游合同纠纷每年以30%的数量增长,并呈现出一系列特点,包括新型旅游产品引发纠纷呈上升趋势,涉高风险旅游项目起诉赔偿日益增多,旅游安全事故确定责任方争议频发,以及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侵权频发等。
这些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新型旅游产品:
随着旅游形式的多样化,一些新型旅游产品如共享民宿、国外游学产品等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
高风险旅游项目:
涉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纠纷日益增多,如旅游安全事故的责任方确定问题。
格式合同:
旅行社在合同中设置的霸王条款引发的侵权纠纷频发。
“旅游+”模式:
由于“旅游+”模式涉及多个服务主体和多重法律关系,导致在行业市场监管、消费者事后维权及法院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这些纠纷,法官提示消费者应选择相对规范的民宿经营者,遇到纠纷时要做好记录并保存证据,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等组织申请调解,或依照合同有关条款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中应明确角色,避免因角色模糊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和法院认定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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