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员在旅游时可以携带的物品总重量为 35千克。这一规定普遍适用于各种交通工具,包括火车、飞机等。但值得注意的是,每件物品的尺寸也有限制,例如,外部尺寸的长、宽、高之和不应超过160厘米,而杆状物品的长度则不应超过200厘米。若乘坐动车组列车,这些尺寸限制可能会进一步收紧,例如,长度限制可能会降至130厘米以内。
除了重量和尺寸的限制外,外交人员在携带物品时还需确保其携带的物品不会妨碍其他旅客的舒适度和旅行便利。此外,对于特殊物品如残疾人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能会有不同的携带规定,这些通常会被视为例外情况。
综上所述,外交人员在旅游时携带物品的总重量限制为35千克,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尺寸和重量规定,以确保旅行的顺利进行并尊重其他旅客的权益。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