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税率根据服务类型和纳税人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 门票收入:
按“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6%
其他服务(如索道、缆车):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增值税,税率为 6%
运输服务:若景区提供运输服务,税率为 13%
小规模纳税人 门票收入:
按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税率为 3%
其他服务(如索道、缆车)及运输服务:同样适用 3%的征收率
二、特殊免税情形
文化体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如门票)免征增值税
宗教活动门票免征增值税:寺院、宫观、清真寺等宗教场所举办的文化、宗教活动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注意事项
若景区同时经营免税项目(如文化场馆门票)和应税项目(如索道),需分别核算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以上税率适用于营改增后的政策规定
建议景区根据自身业务类型和纳税人身份,结合税务机关最新政策确认具体适用税率。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