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的奖励金额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奖励标准:
贵州省
入境旅游地接奖:
港澳台地区:0.6万元至2万元
亚洲各国:0.5万元至1.8万元
亚洲以外各国家和地区(含俄罗斯):0.45万元至2.4万元
入境旅游专列奖:每入境车次给予4万元奖励
境外市场拓展和宣传奖励:
销售渠道费用50%计算,每年不超过20万元
每次活动奖励1万元
参加境外市场宣传推广活动,亚洲区域内每人次0.5万元,亚洲区域外每人次1万元,每年不超过3万元
邀请境外旅行商或媒体记者来黔进行旅游线路考察和采风,每人每夜450元
福建省
入境旅游奖补政策:全年接待境外入闽过夜团队游客人数达3000人次以上,且具备外语导游,可获得40万至60万元的奖励
新疆
旅行社奖励:
全年接待境外游客人天数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奖补20万元,第2-3名每家奖补15万元,第4-6名每家奖补10万元,第7-10名每家奖补5万元
吸引境外机构来闽举办活动的旅行社,给予排名前十的每家企业一次性20万元至40万元奖补
参加重要国际性旅游展会的旅行社,最高奖励60万元
海南省
入境旅游市场开拓扶持办法:
对参加重点开发入境市场的参展促销活动,给予参加活动人员50%的差旅费补贴
对单独在境外客源市场举办促销活动的旅行社,给予每家每次不超过12万元的补助
对开拓入境旅游业绩进行奖励,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对组织入境游客人数排名前三的接待旅行社给予10万元—50万元奖励
这些奖励措施旨在激励旅游企业积极开拓境外市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吸引更多境外游客。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