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针对旅游产业的奖励补贴政策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对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
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旅游项目的支持
对当年度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经审核认定后,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每个项目贷款贴息额度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奖励
对新评定为省级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和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50万元。
对旅游企业的支持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支持发展全域旅游,对获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对推动龙岩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或具有重大公共服务功能的国家、省、市重大标志性文化旅游项目,经“一事一议”给予项目资金、公共配套资金、用地优惠等方面的支持。
对旅游企业的补助
2020年度龙岩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奖补资金97.5万元,其中旅行社奖补60万元,4A级以上旅游景区奖补37.5万元。
对文旅品牌强县的奖励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对文旅品牌强县进行奖励,一等奖为龙岩市永定区,奖励300万元;二等奖为永泰县、长汀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奖励200万元;三等奖为晋江市、惠安县、尤溪县、三明市三元区、武平县、武夷山市,各奖励150万元。
这些奖励补贴政策旨在促进龙岩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旅游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有所调整,建议关注龙岩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的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