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跨省携带香烟的规定如下:
一、数量限制标准
个人携带上限 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个人跨省携带卷烟的总量不得超过 50条(1万支)
。
特殊情形
- 公务人员: 因公需携带超50条卷烟,需提前向烟草专卖局申请携带证,且每人次不得超过250条。 二、其他注意事项无需证明
50条以内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可直接携带。
违规后果
- 超量未申报可能被认定为 无证运输,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制品。
- 邮寄卷烟需遵守单件限2条(400支)的规定,超量需申报纳税。
交通工具限制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交通工具,包括自驾、高铁、飞机等。
三、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特殊场景补充
入境携带: 普通旅客免税额度为400支(2条),港澳旅客减半至200支。 违规处罚
建议出行前通过12321等渠道确认最新规定,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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