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投诉时效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主要说明如下:
一、投诉时效期限
一般时效为60天 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请求保障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 60天
,自投诉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的延长
若投诉涉及复杂情况或管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依法延长投诉有效期,但需符合法定程序。
二、其他相关时效
旅游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若涉及合同违约,游客可在旅游合同结束后 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复议时效
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 60日内向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三、注意事项
时效起算时间: 以投诉者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日期为准,如合同违约行为持续期间、收到损害证据时等。 超过时效的处理
合同条款的约束:部分旅游合同可能约定争议解决时效,但不得违反《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60天时效。
建议游客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尽快通过12345等渠道投诉,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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