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旅游局对于不同的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了不同金额的补助。
省示范级文化和旅游IP奖励
被认定为省示范级文化和旅游IP的,奖励5万元。
创建级文化和旅游IP奖励
被认定为创建级文化和旅游IP的,奖励3万元。
自媒体宣传补助
运营两年以上的自媒体经旅游局备案,关注人数8万人以上,每年发布原创乐清旅游相关宣传作品(带话题游在乐清)20篇以上,每年给予5万元的补助。
乡村旅游统计调查补贴
2020年度乡村旅游统计调查补贴共计40800元。
这些补助措施旨在鼓励和支持乐清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提升乐清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积极申请相关补助,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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