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元旦期间我国电费计费政策及各地执行标准,电费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分时电价政策(全国统一)
分时时段划分 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分时电价,将一天24小时分为峰、平、谷三个时段,不同时段电价差异显著。例如:
峰时
(7:00-9:00、17:00-19:00):电价最高,可能达到0.8469元/千瓦时;
平时(其余时段):电价次之,约为0.5969元/千瓦时;
谷时(21:00-次日7:00):电价最低,约0.5469元/千瓦时。
阶梯电价与分时结合
部分地区在分时电价基础上进一步实行阶梯电价,例如:
第一档: 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及以下,按0.60元/千瓦时计费; 第二档
第三档:超过420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3元至0.90元。
二、区域差异与特殊政策
地区性定价标准 不同省份存在差异,例如:
江西:
年用电量2520度以下按0.5469元/度,2520-4800度加价至0.65元/度,超过4800度加价至0.90元/度;
其他地区:如浙江实行“先分时、后阶梯”原则,分时电价与阶梯电价叠加执行。
特殊群体优惠
基础用电量240千瓦时及以下的“低保户”“五保户”,可享受15千瓦时免费电量;
农村用户可能享受更低电价或补贴政策。
三、其他计费方式
预付费电表
用户可提前充值,电表显示剩余电量,余额不足自动断电。
合租分摊
共同居住用户按人数或面积分摊电费。
四、注意事项
电价调整通常以年度为单位执行,具体以当年电网企业公告为准;
峰谷电价时段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电网平台查询实时电价。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及部分地区执行标准,具体计费方式请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