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导向性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育目标要符合新时期的方针、政策和总任务的要求,把德育的理想性和现实性结合。
疏导原则:
讲明道理,疏导思想,因势利导,循循善诱,表扬激励、正面教育,肯定学生的进步。
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者要有责任感,尊重、关心爱护学生,根据教育目的和德育目标,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管理。
方向性原则:
学校管理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教育性原则:
学校管理的每项工作、各种设施对学生都要起到教育的作用,强调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
民主性原则:
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要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
科学性原则:
学校管理应遵循科学的方法,确保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规范性原则:
注重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评估。
整体性原则:
把学校工作视为一个整体,统一指挥,合理组织各个部门及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整体效率。
责任制原则:
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个工作人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完全负责。
激励性原则:
通过鼓励、教育、嘉奖等方法激发教职工的士气,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沟通性原则:
全方位的信息和情感的沟通是管理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合法性原则:
学校及教师享有惩戒权,教育惩戒应以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惩戒权的核心目的在于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学校管理的基础,旨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