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创作时间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规则如下:
一、保护期限的基本规则
一般情况
自1978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去世后 70年。
匿名或化名作品
若作者身份不明(匿名或使用假名),保护期限从作品 首次出版后95年开始计算;若未出版,则从创作之日起算至120年后。
二、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早期作品(1978年前)
受1909年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保护期分为两段:
- 首次出版后28年;
- 若作者去世后未续期,保护期延长至1977年12月31日。
合作作品
若作品由多人共同创作,保护期限延续至 最后一名作者去世后70年。
员工创作作品
若作品由雇员创作且属于职务作品,保护期通常为 70年,但需符合“合理使用”等例外情形。
未注册作品
即使未正式注册,作品仍受《伯尔尼公约》保护,保护期同样为70年(自创作或出版后)。
三、总结时间线
| 时间节点 | 保护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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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1月1日前 | 首次出版后28年,作者去世后延续至1977年12月31日 |
| 1978年1月1日后 | 作者去世后70年 |
> 注:以上规则适用于个人及法人组织,法人组织的保护期从作品首次发表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