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购物退税政策如下:
退税政策
云南省自2019年4月1日起在试点口岸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游客在试点口岸购买的商品离境时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退税金额计算
退税金额依照商品价格、税率等因素计算。具体退税率为8%。
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退税手续费。
退税手续费
退税代理机构按照3%的比例收取退税手续费。
退税条件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8%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
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建议:
游客在购买商品时,可以咨询商家是否支持退税政策,并确认购买的商品是否符合退税条件。
在离境时,游客需要携带购物发票和相关证件到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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