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规定,旅游签证(个人旅游签注G签)的逗留时间如下:
常规签注类型 -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一签多行”政策
- 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户籍居民及持深圳居住证人士可申请“一签多行”签注,1年内可无限次往来香港,但每次逗留仍不超过7天。
其他说明
- 若需延长逗留时间,需办理相应签注类型(如3个月一次签注可停留30天);
- 免签政策仅适用于持有外国护照的旅客,与旅游签注无关。
注意事项:
签注类型以签发机关为准,变更需重新申请;
若在有效期内多次往返,需留意签注剩余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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