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婚假规定如下:
基本婚假: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3天婚假。
晚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路程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其他假期: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工资待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即带薪假。
最新规定:
2025年山东婚假新规定明确,婚假最长为18天,且可一次性休,也可分开休。具体包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3天,即最长可达18天。
综上所述, 山东省的婚假最长为18天,包括法定婚假、晚婚假、路程假等,并且在此期间工资照发。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便合理安排婚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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