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年假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此外,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因此,江苏省的年假天数一般为 5至15天,具体天数取决于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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