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旅游时携带香烟的数量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乘坐交通工具携带香烟
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
入境携带香烟
一般进境旅客可携带卷烟最多400支。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以免税携带入境香烟200支。
其他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入境香烟400支。
携带超过限制数量的香烟
如果因特殊需要超限量携带卷烟,必须持有县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
对于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其免税携带的烟草制品限额为:卷烟最多200支。
综上所述,个人旅游时携带香烟的数量应遵守以下原则:
乘坐交通工具时,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50条,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入境时,一般旅客可携带最多400支卷烟,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携带最多200支卷烟,其他旅客可携带最多400支卷烟。
如需携带超过上述数量的香烟,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
建议在出行前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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