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如下: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
可以直接随身携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常见的20000mAh及以下的充电宝,在标称电压为3.7V或3.8V的情况下,其额定能量通常在100Wh以内,可以顺利通过安检登机。
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
需要提前到值机柜台申请批准,开具批准放行单后,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两块。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不能通过安检,严禁携带。
携带数量限制:
每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建议
选择合适容量:根据旅行的时长和电子设备的使用情况,选择合适容量的充电宝。短途旅行可以选择5000mAh或10000mAh的充电宝,长途旅行则建议选择20000mAh或更大容量的充电宝。
提前申请:如果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务必提前到机场值机柜台申请批准。
妥善保管:充电宝应随身携带,避免摔打、震动或粗暴对待,确保其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飞行安全,避免因充电宝问题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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