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包头市政府在2023年继续实施了一系列旅游奖励和补贴政策。以下是具体的补贴金额:
旅游专项资金
包头市政府设立了400万元旅游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组织和接待游客赴包旅游的旅行社,并加大对旅游景区的基础建设。
旅游景区奖励
对新评为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景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旅游专列和包机奖励
旅游专列一次性组织市外旅游者达到600(含)人以上1000人以下,奖励补助组团旅行社3万元,奖励补助地接旅行社1万元;旅游专列一次性组织市外旅游者达到1000(含)人以上,奖励补助组团旅行社5万元,奖励补助地接旅行社2万元。
旅游包机一次性组织市外旅游者达到300(含)人以上500人以下,奖励补助组团旅行社5万元,奖励补助地接旅行社2万元;旅游包机一次性组织市外旅游者达到500(含)人以上,奖励补助组团旅行社10万元,奖励补助地接旅行社4万元。
国际航线奖励
对开展乌兰巴托国际航班包机业务的每班次奖励2万元;开展泰国、韩国、香港包机业务的每班次奖励5万元;对呼市、鄂尔多斯及外地游客来包头市乘坐国际航线的客人,单程按每人100元标准进行奖励,往返按每人200元标准进行奖励。
旅行社营业额奖励
对旅游年度营业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旅行社奖励5万元,首次超过3000万元的旅行社奖励10万元,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旅行社奖励20万元。
游客过夜奖励
对组织外地游客(含国外游客和港澳台游客)来包头市过夜且游览2个3A级以上景区一年内累计超过800人的,按每人100元标准奖励旅行社。
其他奖励
对旅行社企业,内蒙古文旅部门继续推出“旅游专列、包机和招徕游客”奖励政策,过夜旅游团队最高可获得50元每人次的补贴,旅游包机、专列分别可获得最高10万元和4万元奖励。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包头市旅游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奖励和补贴,支持旅行社和景区的建设和提升服务质量。建议旅行社和游客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享受相关优惠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