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侵权追诉期,即诉讼时效,一般为 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此外,我国仲裁法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仲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旅游导致的纠纷可能是人身损害纠纷、商品质量纠纷、合同纠纷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限不同,一般是两年,特殊是一年。
综上所述,旅游侵权追诉期一般为三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同时,旅游者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为90日,从旅游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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