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三亚市促进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景区、饭店、民宿、婚庆旅游企业、旅游电商企业等,每家每次最高可获奖励 10万元。此外,对于参加市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开发入境市场的参展促销活动,给予参加活动人员50%的差旅费补贴,每家每次参团旅游促销差旅补贴不超过1人。对邀请境内外旅行商、媒体等到三亚参与旅游产品体验、考察或宣传活动的,按照境内外每人每天分别300元、600元的奖励标准,每家每次给予奖励分别不超过5万元、10万元。
建议:
了解最新政策: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向三亚市旅游主管部门咨询最新的奖励标准和申请流程。
准备充分材料:
根据《办法》,企业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接待入境游客的住宿记录、参展促销活动的参与证明等,以便顺利申请奖励资金。
注意重复奖励限制:
已获得三亚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型奖励政策,企业需确保自身符合奖励条件,避免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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