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海关的最新规定,关于从内地前往澳门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一、入境澳门的现金携带限制
基本限额
年满18岁的非当地居民若计划逗留不超过7天,需携带不少于 5000澳门元作为维生资金,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超量申报要求
- 若携带超过5000澳门元,需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书,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 若携带12万澳门元或以上现金(等值外币如美元),无论是否申报,均需申报。
二、其他注意事项
现金形式限制
- 入境时禁止携带电子烟相关物品。
- 若携带外币现钞,需符合内地关于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的规定:15天内多次出入境不得超过1000美元,单次不得超过500美元。
申报后果
- 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可能面临罚款(最高50万元澳门元)及拒绝入境处罚。
替代方案
- 澳门接受银联卡、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建议优先使用银行卡消费,减少现金携带风险。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特殊原因需携带超量现金,需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携带现金证明》。
以上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与停留期限和货币种类相关。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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